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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以公司名義對外投資在多少投資額以上須向主管機關報備及相關規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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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國未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購入可轉轉換公司債,到期後可轉換為普通股,請問是否於購入即需向主管機關報備?若需報備,是否於購入時即需進行?或是於轉換時才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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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設立國外連絡處是否須向投審會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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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投資之境外公司,若由其OBU帳戶匯出美金至美國,是否需事先報備或事後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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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個人投資境外,是否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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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境外所得是否需併入綜所稅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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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之境外所得,是否需併入公司營所稅中進行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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